女医生高铁救人被索医师证 医生万一失手需担责吗(2)
2019-03-21 16:36作者:Admin
对陈瑞医生所担心的在列车上救人是否需要承担风险的问题,钟宏斌律师表示,乘客、铁路部门、参与救治的医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实际是非常明确的,除非存在重大失误或主观故意,医生不需要对承担责任。
钟宏斌: “铁路部门作为承运人,他有义务保障旅客在旅途当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对有疾病、分娩、遇险的旅游有尽力救助的义务。如果在运输过程中,旅客有伤亡事故,承运人要对旅客伤亡承担赔偿责任。除非这种伤亡是有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,或者是旅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免责。
参与救人的女医生听到广播之后赶到现场对旅客救治,她的这种行为跟承运人之间就形成一种委托法律关系。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,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由委托人来承担。这个女医生在救治病人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,她对旅客的伤亡是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。”
19日下午,广西卫健委通过官方微博称,陈瑞这种发扬人道主义和救死扶伤精神,保护人民健康的行为,符合《执业医师法》等相关法规,值得表扬和肯定。根据原卫生部《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》,医师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,不属超范围执业,希望全区医务工作者要向陈瑞医生学习。